摘要:辽宁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退费和延期等有关事情的公告,具体如下:
关于调整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(辽宁考区)有关事宜公告
根据财政部《关于调整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情的公告》(财办会〔2025〕23号)需要,现将我省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事情公告如下:
1、 考试时间
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(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)于8月1日至7日举行,《初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,《经济法基础》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,两个科目连续考试,时间不可以混用。
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(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)于8月7日举行。具体安排如下:
8:30-11:30
初级会计实务/ 经济法基础14:30-17:30
初级会计实务/ 经济法基础8月7日
8:30-12:00
高级会计实务
2、打印准考证
1.打印日期:7月25日0:00至8月7日14:30
2.打印办法:在“辽宁会计网”(网址:)首页右边“综合服务”项下“初、中级职称考试”和“高师考评”栏目中选择“准考证打印”进行打印。
3.相关需求:请务必在打印准考证时限内完成打印准考证,逾期未准考证打印职员,将被视为主动舍弃参加考试,责任自负。
3、考试成绩查询
1.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5年9月十日前公布。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5年9月30近日公布。届时,考生可登录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(网址:)查看。
2.考试成绩公布后,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,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。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,并提供有关科目的明细分值。
4、退费有关事宜
(一)退费考生范围
因考试时间调整没办法参加我省2025年度初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,可申请退费。
(二)退费申请时间
退费申请时间于2025年7月4日8时开始至2025年7月十日17时结束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申请退费步骤
申请退费的考生登录“辽宁会计网”(网址:)—辽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—查询报名记录—登录账号—报名历史记录查看及发票下载—退费—填写退费信息—提交。(因为时间紧急手机软件端没办法达成退费操作,请考生在PC端申请退费。)
(四)退费有关事情
1.考生一经提交2025年会计初、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,将没办法参加2025年度会计初、高级资格考试。
2.考生应根据规定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资料,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,致使退款不成功,将没办法第三办理退费,也没办法参加考试。
3.考试退费具体事宜由考试报名所在地财政局负责。具体咨询电话如下:
沈阳考试院 024|22866188
大连财政局 0411|96159
鞍山财政局 0412|2230887
抚顺财政局 024|57573106、57760162
本溪财政局 024|42836632、42836634
丹东财政局 0415|2211237、2211236
锦州财政局 0416|3145813
营口财政局 0417|2838764
阜新财政局 0418|3327147、2824355
辽阳财政局 0419|2289110
铁岭财政局 024|72812070
朝阳财政局 0421|3608136、3608081
盘锦财政局 0427|2830087、2837820
葫芦岛财政局 0429|3113115
5、其他需要
(一)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满足“辽事通”及“通信云数据行程卡”绿码、72小时核酸测试阴性、体温测试低于37.3度与全程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的需要。考生考试前14天内应无国内高、中风险区域、国(境)外旅居史,无新冠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,考试前无发热、咳嗽等有关症状。考生须准时关注并遵守各考区最新新冠疫情防控手段需要,积极配合当地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,提前做好有关筹备及个人防护。考生若出现不符合考试当天疫情防控需要状况,考试知识点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。
(二)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,认真备考,诚信参加考试。有关部门将根据《中国刑法》有关规定及《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1号),对违法违规职员进行处置。
望广大考生周知, 并请相互转告提示。 预祝全体考生获得好成绩!
辽宁会计网
2025年6月29日
说明:因考试政策、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,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