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2025年初级考试时间确定:8月1日|7日

点击数:751 | 发布时间:2025-09-05 | 来源:www.cnbtk.com

    摘要:辽宁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退费和延期等有关事情的公告,具体如下:


    关于调整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(辽宁考区)有关事宜公告

    根据财政部《关于调整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情的公告》(财办会〔2025〕23号)需要,现将我省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事情公告如下:

    1、 考试时间

    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(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)于8月1日至7日举行,《初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,《经济法基础》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,两个科目连续考试,时间不可以混用。
    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(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)于8月7日举行。具体安排如下:

   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8月1日至7日
    8:30-11:30
    初级会计实务/ 经济法基础14:30-17:30
    初级会计实务/ 经济法基础8月7日
    8:30-12:00
    高级会计实务

    2、打印准考证

    1.打印日期:7月25日0:00至8月7日14:30

    2.打印办法:在“辽宁会计网”(网址:)首页右边“综合服务”项下“初、中级职称考试”和“高师考评”栏目中选择“准考证打印”进行打印。

    3.相关需求:请务必在打印准考证时限内完成打印准考证,逾期未准考证打印职员,将被视为主动舍弃参加考试,责任自负。

    3、考试成绩查询

    1.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5年9月十日前公布。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5年9月30近日公布。届时,考生可登录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(网址:)查看。

    2.考试成绩公布后,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,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。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,并提供有关科目的明细分值。

    4、退费有关事宜

    (一)退费考生范围

    因考试时间调整没办法参加我省2025年度初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,可申请退费。

    (二)退费申请时间

    退费申请时间于2025年7月4日8时开始至2025年7月十日17时结束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  (三)申请退费步骤

    申请退费的考生登录“辽宁会计网”(网址:)—辽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—查询报名记录—登录账号—报名历史记录查看及发票下载—退费—填写退费信息—提交。(因为时间紧急手机软件端没办法达成退费操作,请考生在PC端申请退费。)

    (四)退费有关事情

    1.考生一经提交2025年会计初、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,将没办法参加2025年度会计初、高级资格考试。

    2.考生应根据规定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资料,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,致使退款不成功,将没办法第三办理退费,也没办法参加考试。

    3.考试退费具体事宜由考试报名所在地财政局负责。具体咨询电话如下:

    沈阳考试院 024|22866188

    大连财政局 0411|96159

    鞍山财政局 0412|2230887

    抚顺财政局 024|57573106、57760162

    本溪财政局 024|42836632、42836634

    丹东财政局 0415|2211237、2211236

    锦州财政局 0416|3145813

    营口财政局 0417|2838764

    阜新财政局 0418|3327147、2824355

    辽阳财政局 0419|2289110

    铁岭财政局 024|72812070

    朝阳财政局 0421|3608136、3608081

    盘锦财政局 0427|2830087、2837820

    葫芦岛财政局 0429|3113115

    5、其他需要

    (一)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满足“辽事通”及“通信云数据行程卡”绿码、72小时核酸测试阴性、体温测试低于37.3度与全程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的需要。考生考试前14天内应无国内高、中风险区域、国(境)外旅居史,无新冠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,考试前无发热、咳嗽等有关症状。考生须准时关注并遵守各考区最新新冠疫情防控手段需要,积极配合当地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,提前做好有关筹备及个人防护。考生若出现不符合考试当天疫情防控需要状况,考试知识点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。

    (二)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,认真备考,诚信参加考试。有关部门将根据《中国刑法》有关规定及《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1号),对违法违规职员进行处置。

    望广大考生周知, 并请相互转告提示。 预祝全体考生获得好成绩!

    辽宁会计网
    2025年6月29日

    说明:因考试政策、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,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!

  • 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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